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84号),CA签章在线受理系统的全部增值税普通发票都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将在业务办理完成时直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用户页面填写的电子邮箱,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等进行查验和下载。